自古以来出轨之事就没有什么好下场,婚外情更是如此。当一个人选择背叛了感情或者婚姻的时候,他在道德上就已经落于下风,一旦被发现将会受到各种谴责。这样的谴责大部分人无法接受,或是恼羞成怒,或是一味逃避,最终只会酿成祸事。
林某与赵某是安徽某农村人,双方其实没有什么感情,只是因为年龄到了,家人各种催婚,他们才在熟人的介绍下见了个面。双方都是土生土长的农家人,外貌上面也还都过得去,因此没有那么多纠结,二人就这样完了婚。
这世上像这样“凑合”的婚姻其实有很多,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如小说以及电视剧中嫁给爱情,“合适”的婚姻才是主流。这并不是说这样的婚姻不好,毕竟谈恋爱需要感情的支撑,婚姻则更多的是需要依靠责任以及包容等等。
可惜的是这段婚姻并不像林某一开始以为的那般合适,直到成婚以后他才发现妻子赵某人品方面很有问题。
赵某好吃懒做,且自私自利,还有喜欢背后嚼人口舌的毛病。农家人日常工作量很重,地里的庄稼一天都离不开人的伺候,可赵某从来不关心地里收成,做起农活来三天打鱼两天晒网,林某无奈只能自己承担了大部分农活,让赵某在家安心操持家务。
可家里的活计赵某也做不好,不洗衣服不做饭,不收拾屋子也不照顾老人,没事就跟一些人到处说些家长里短的话,甚至还有背地里编排老人的行为。
对于这段婚姻林某万分后悔,但在农村娶个媳妇不容易,且谁家没有点糟心事呢?林某只当自己倒霉,心想着就这样凑合吧,日子至少还能过。
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对赵某再也无法忍受,因为他发现赵某竟然背叛了婚姻,有了一段婚外情!
原来当所有事都被林某一手承包了以后,赵某在家也很无聊,且由于林家人对她颇有微词,日常见面也聊不到一起去,长此以往之下赵某难免动了一些别的心思。
在与林某结婚之前赵某其实有过一任男友,但由于种种原因二人并没有走到一起去。林某的冷落让赵某对丈夫怨恨了起来,丝毫不反省自己的毛病,反而产生了出轨的念头。她联系上了自己的前男友,开始趁着丈夫林某外出劳作时与前男友缠绵。
赵某所在的村落最边缘处有一个废弃的牛棚,为了掩人耳目每次赵某与前男友都是在此约会。只不过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,赵某自以为与前男友之间的缠绵很是隐蔽,但实际上早就被一些村民看在眼里,这事甚至都传到了林某耳朵中。
林某是亲眼见到过赵某与前男友一同去到牛棚的,这样的发现让他再也无法忍受赵某,下定决心要与其离婚。
恋爱是两个人的事,婚姻却是两个家庭的事,为了顺利离婚,并且证明原因的确在赵某身上,林某特地找上赵某的父亲,告诉了他赵某的所作所为。
赵父认为女儿虽然好吃懒做了一些,但绝不会做出这样不顾廉耻之事,认为这不过是林某想要离婚的借口。为了让赵父信服,林某表示自己将带着赵父亲眼见一见赵某究竟是如何出轨的。
2007年6月10日,这一天林某假意出门劳作,实际上是去找了赵父。赵某一见林某出门立刻按奈不住寂寞,联系前男友再次去到牛棚纠缠。正在赵某与前男友浓情蜜意时,林某带着赵父抓了个正着。
见到女儿真的做出这种丑事,赵父的脸是彻底被丢干净了,他捡起旁边散落的木棒对着赵某冲了过去,想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个不听话的女儿。
赵某见父亲拿着木棍就冲了上来,立刻吓得肝胆俱裂,又看到丈夫林某还在一旁站着冷笑,立刻意识到今天自己怕是难以收场。
赵某并不笨,她与前男友纠缠只是出于刺激,但论及婚姻,肯定是林某这个丈夫更加合格。为了避免被父亲与林某直接抓住,必须要面对离婚的境况,赵某昏了头竟打算逃跑,自欺欺人认为只要这次没有被抓住,自己到时候随便哭一哭还是能够挽回这段婚姻的。
当时已经到了晚上,赵某一路狂奔想着穿过一小片山头直接来到公路上,可以顺着公路离开,却因为天黑路滑她直接从山坡上冲了下去,正好冲到了一辆过路货车的轮子底下。
货车司机根本没有看到是什么东西滚到了路上,直到车身一阵颠簸才意识到可能大事不好,下车一看发现赵某已经在车轮下血肉模糊,竟是当场殒命。
赵某被货车碾过导致身亡,纵使她之前万般不对,赵父也难掩悲痛之心,抓着货车司机要求给个说法。那么货车司机需要为赵某之死负责吗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:“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”
如果是货车司机违反交通规则,超速行驶或者不按正确道路规划行驶、酒驾等,他肯定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;但在此案中,货车司机是完全遵守规则开车的,此路段为行人禁止通行路段,是赵某自己慌不择路跌落到公路中,误闯行人禁止的路段。且在赵某跌落后司机第一时间就踩了刹车,只是赵某跌落的地方太巧,直接跌到了车轮之下,司机此时刹车也无济于事,赵某最终命丧货车车轮。
综上所述,货车司机无须为赵某之死负责,赵某需要为自己的死亡负全责。不知道赵某如果想到自己会因出轨落得如此下场,她是否会收敛自己的行为?可惜千金难买早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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